接到执行通知不要惊慌
接到执行通知后不要惊慌。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法律,根据不同的国情而定。法律不仅可以用来约束人的行为,还可以让弱势群体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先看看相关信息,接到执行通知不要慌张。
接到执行通知不要慌张1
1收到执行通知不要惊慌。收到法院强制执行通知书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执行案件若干时限的规定
第一条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结案;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本院院长或者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执行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确定承办人。
第三条承办人收到案件材料后,经审查认为情况紧急,需要立即采取强制措施的,经批准可以立即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第四条承办人应当自收到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并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生效法律文件中规定的。
被执行人在规定的履行期限内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物的,人民法院得知后应当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接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后,应当依法如实申报财产,配合法院执行。拒不执行的,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执行。
2信用卡判断后是否可以议付?收到执行通知不要惊慌!
很多人欠了信用卡都想和银行协商还款。如果谈判成功,将有机会减免利息,不会被召回。但议付还款也要看期限,银行不同意随时议付。可能有人会问信用卡已经判了,还可以议付吗?收到执行通知不要惊慌,有些情况下银行还是可以协商的。
判断信用卡是否可以议付信用卡?信用卡欠款一般和银行协商还款有3个期限。
1、银行起诉前3个月信用卡逾期,一般是协商还款的最佳时机。一般信用卡逾期3个月产生的罚息和违约金都比较高,银行留给持卡人的还款时间也比较充足。只要不是恶意逾期,都可以尝试与银行协商还款。
2向法院法官起诉所欠的信用卡。法院在作出判决前会给双方调解的机会。如果之前和银行的还款谈判失败了,不如抓住这个机会再试一次。将被判缺席。
3法院判决后,进入执行阶段。法院判决后,持卡人名下资产将被执行。但是,很多持卡人名下并没有任何资产。即使他们被执行,银行也拿不到钱。持卡人可借此向银行申请协商还款,银行同意协商后可中止执行。
无论您与银行洽谈还款的时间段,都必须先表达您的还款意愿,并描述还款困难,并辅以相关材料作为证明,包括贫困证明、债务证明等。提出还款计划看银行能不能接受。最重要的一点是要让银行知道,你暂时还不了,不是永远。
3、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后是否立即执行?
从实践角度看,执行通知书一般没有履行期限。但执行案件有六个月的执行期限,被执行人必须在执行案件立案后六个月内履行。
接到执行通知不要慌张2
第一,在执行能力的条件下。应当在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主动到法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庭的,可通过执行通知书上的电话联系具体执行法官,商讨如何履行。对于执行债权,与执行法官确定相应数额,按时足额将执行金划入法院执行金专用账户。不用去法院,但是也要记得交执行费。
二是只有部分履约能力的情况。被执行人应当主动与法院联系,或者与执行人约定与法院协商,就分期履行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达成后,最好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否则,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恢复执行。如果你当时想通过达成执行和解的方式中止执行,申请人就不会那么容易信任你。请记住,一旦您失去信任,人们就很难再信任您。
三是没有执行力。被执行人仍应主动到法院申报财产现状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申报的财产包括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房产、车辆等财产。
四、没有及时履行和不申报的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1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书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的,应当报告财产现状和一年前情况收到执行通知的日期。被执行人拒不报告或者谎报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处以罚款或者拘留。有关单位或者直接责任人员。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不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执行。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况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移交、转移。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转移、折价的财物,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义务范围。也就是说,收到执行通知书后,如果你不予理会,法院可以直接对你采取强制措施,包括罚款、拘留、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冻结、转移等。
总之,您一旦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无论您是否具有履行能力,作为被执行人,您都应当主动向法院报告相关财产情况。对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接到执行通知不要慌张3
接到执行通知不要惊慌
邮政快递给我打了好几次电话。我不知道手机号码。我连续打电话了两天。我以为是催款电话,但我没有接听。第二天没办法,因为怕警察找我(我被骗了,案子没开庭),就拿了。接完电话他说是我的邮政快递,告诉我是寄到户口地的法院传票(交通银行贷款),我不在家,让他回它。
第三天,我一个人去朝廷取传票,心想早晚要面对,早日脱胎换骨。回避不是办法,因为我一无所有,我不怕死。你还怕这个吗?
那时,我还加入了一些法律援助小组和债务小组。我听取了他们的建议,提出了管辖异议申请。结果,我一走出法院大门,法官马上给我打电话让我回去,说我没有打指纹。是的,申请管辖权异议不得不被驳回,因为借款合同中规定了原审法院可以由申请人申请。就这样,我硬着头皮回去了。我向法官说明了情况,说我被骗的案子没有开庭。不就是先惩治百姓吗?
他说了两件事。不是银行勾搭骗子骗我钱。我自己被骗了,银行也是受害者。他完全可以无视我的管辖异议。他问我还想养吗?阻止法律费用。
法官还询问了我的具体情况,欠了多少债,怎么就这么不小心被骗了。我还问了他关于我的诈骗案以及如何处理。总之,法官不冷血,他会站在中间了解情况。他说我的案子是正常程序,如果判了,我也可以上诉。因为我跟他说,我现在收入太少了,吃饭都成问题了,本来想拖几个月开庭,省点生活费,换个工作。
我担心我的工资卡会被扣,所以法官问我一个月挣多少钱。他最后说,就算强制执行,你也只剩下生活费,债务人也有生存的权利。现在提早打官司的好处是可以固定欠款,法院不会支持不合理的收费。最后,我的管辖异议申请没有完成,法官让我提交答辩状。
12月15号开庭了,还没有判决下来,我也在等,我在纠结是上诉,还是等执行,如实申报财产,配合法院,因为我的工资是3000元,欠债了。我一无所有,我要学会面对,逃避不是办法。我必须为我造成的灾难负责。就算坐牢,我也不会再找人借钱,因为我还是借不到。向别人借钱会伤害别人。